華商報訊(記者陳琳)省政府法制辦昨日公佈《陝西省建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辦法(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對節能減排、質量安全和環境保護有重大作用的建設科技成果,應當強制推廣應用。該意見稿8月15日前徵集社會公眾意見。
   意見稿所指的建設科技成果,是技術先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環保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意見稿要求,省級住建部門要定期發佈推廣應用新技術和禁止使用落後建築技術的公告。意見稿規定,對節能減排、質量安全和環境保護有重大作用的建設科技成果,應當強制推廣應用。同時,保障性住房、各類專項示範工程、政府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應該優先使用政府推廣的建設科技成果。如果城鄉規劃、工程設計、建築施工等單位使用限制技術、或者使用禁止落後技術的,由縣級以上住建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予以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讀者可向省法制辦提出意見,通訊地址:陝西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電話029-87292199;傳真029-87294498。  (原標題:重要環保建設科技成果擬強制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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